洪鈞培文教基金會於106年8月13日上午10時

洪鈞培文教基金會、國立國父紀念館主辦,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商業總會、總工會、產業總工會、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工商建研會、工商企業聯合會、中國青年創業協會總會、台北市工業會、商業會、總工會、產業總工會、高雄市工業會、商業會、總工會、產業總工會、台灣省工業會、商業會、總工會、臺灣省21縣市、金門縣、連江縣各工業會、商業會、工業策進會、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總工會、產業總工會、工業區服務中心、臺北市立圖書館、各縣市文化局、文化中心、社教館、圖書館等單位共同協辦的「身心健康快樂生活」公益系列講座32,規劃自1057月至10612月舉辦18場次。該系列講題探討腎臟、整形、心臟、高齡、骨骼、耳鼻、胸腔、消化、血液、精神、視力、胃腸等各方面的健康,促進民眾擁有健康身心並快樂生活
該系列第14場講座邀請長庚大學醫學院院長楊智偉教授主講,講題腎臟健康快樂生活』,106813(星期日)上午10時至12時在國立國父紀念館演講廳舉辦台北市仁愛路四段505號)。楊智偉院長畢業於洪鈞培文教基金會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曾任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內科部住院醫師、腎臟科系研究員、主治醫師、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腎臟細胞生物醫學研究室研究員、林口長庚紀念醫院人工腎臟科主任、腎臟科系教授及主任、腎臟研究中心主任、內科部副主任、主任、醫學研究部主任、長庚醫療體系研究發展委員會副主席、國際腎臟醫學會理事、執行委員會委員、NEXUS委員會常務委員等職;現任長庚大學醫學院院長、國際腎臟醫學會東亞區委員會委員、共同主席、教育委員會委員、亞太腎臟醫學會執行委員會委員、台灣腎臟醫學會常務理事、國際事務委員會主席、台灣醫學教育學會理事、陳萬裕教授紀念基金會董事等職;專長於腎臟醫學、感染免疫、透析醫學等領域;曾榮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甲種研究獎勵四次、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長庚大學傑出研究獎、第五屆永信李天德醫藥科技獎卓越醫藥科技獎、台灣腎臟醫學會貢獻獎,發表國際期刊論文約200楊院長以多年從事腎臟疾病醫療、研究、教學與服務的經驗與背景來分享心得,相信聽眾必能獲益良多。該講座免費入場,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參加
主辦單位洪鈞培文教基金會是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審查通過認證為公務人員得參與之民間學習機構的第一個文教基金會,歡迎公務人員經由「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踴躍報名參加本基金會辦理之各系列免費終身學習活動。
聯絡電話:洪鈞培文教基金會(022395-5212
國立國父紀念館(022758-8008

洪鈞培文教基金會於106年8月12日下午2時

洪鈞培文教基金會、國立國父紀念館主辦,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商業總會、總工會、產業總工會、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工商建研會、工商企業聯合會、中國青年創業協會總會、台北市工業會、商業會、總工會、產業總工會、高雄市工業會、商業會、總工會、產業總工會、台灣省工業會、商業會、總工會、臺灣省21縣市、金門縣、連江縣各工業會、商業會、工業策進會、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總工會、產業總工會、工業區服務中心、臺北市立圖書館、各縣市文化局、文化中心、社教館、圖書館等單位共同協辦的「面對歷史開創未來」公益系列講座31,規劃自1051月至10612月舉辦24場次。該系列邀請專研歷史學者專家引領社會面對史實,鼓勵開創未來世代的發展
該系列第20場講座邀請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黃自進教授講,講題『面對中日開創未來』,106812星期2時至4時在國立國父紀念館中山講堂舉辦台北市仁愛路四段505黃自進教授為日本慶應義塾大學法學博士,曾任日本早稻田大學亞洲太平洋研究學科兼任講師、日本東京外國語大學地域文化研究科客座助教授、日本慶應大學法學研究科特別研究教授、日本國際日本文化研究中心外國人研究員等職現任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兼任教授、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系兼任教授等職;專長於近代中日關係史研究、近代日本政治思想史研究、近代日本外交史研究等領域。黃教授著作等身,著有專書、論文等近百篇;曾榮獲中央研究院第3屆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獎、第48屆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人文社會類中山學術著作獎。黃教授以其多從事研究、教學及服務的經驗與背景分享心得,相信聽眾必能獲益良多。該講座為免費入場,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參加
主辦單位洪鈞培文教基金會是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審查通過認證為公務人員得參與之民間學習機構的第一個文教基金會,歡迎公務人員經由「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踴躍報名參加本基金會辦理之各系列免費終身學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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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鈞培文教基金會、於106年8月12日上午10時至

洪鈞培文教基金會、國立國父紀念館主辦,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商業總會、總工會、產業總工會、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工商建研會、工商企業聯合會、中國青年創業協會總會、台北市工業會、商業會、總工會、產業總工會、高雄市工業會、商業會、總工會、產業總工會、台灣省工業會、商業會、總工會、臺灣省21縣市、金門縣、連江縣各工業會、商業會、工業策進會、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總工會、產業總工會、工業區服務中心、臺北市立圖書館、各縣市文化局、文化中心、社教館、圖書館等單位共同協辦的「社會典範全民效法」公益系列講座30,規劃自1051月至10612月舉辦24場次。該系列邀請社會各界典範人士就各專業面向鼓勵全民與社會向上提升
該系列第20場講座邀請前法務部部長廖正豪教授主講,講題『司法公正全民效法』,106812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12時在國立國父紀念館中山講堂舉辦(台北市仁愛路四段505)廖正豪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法學博士,曾赴日本東京大學研究,為美國史丹佛大學訪問學者;高考司法官及格、教育部留學日本考試及格、高考律師及格、甲等特考普通行政法制組最優等及格;司法官訓練所第八期、革命實踐研究院研究班第十七期結業;曾任律師、東吳大學東海大學國立中興大學中央警官學校兼任講師、副教授、教授、臺灣省政府地政處主任秘書、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參事、臺灣省政府顧問兼主席辦公室主任、臺灣省政府法規委員會兼訴願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第一組組長、行政院新聞局副局長、行政院顧問、行政院副秘書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法務部部長等職;現任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法律學研究所專任教授、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兼任教授、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董事長、社團法人國際尊親會總會長、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者藝文推廣協會名譽理事長、社團法人普賢護法會總會長、財團法人泰安旌忠文教公益基金會董事長、台商服務總會總會長等職廖正豪教授以多年擔任司法、行政首長與教學、研究、服務的豐富經驗與背景分享心得,相信聽眾必能獲益良多。該講座免費入場,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參加
主辦單位洪鈞培文教基金會是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審查通過認證為公務人員得參與之民間學習機構的第一個文教基金會,歡迎公務人員經由「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踴躍報名參加本基金會辦理之各系列免費終身學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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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服處第三場仁愛信義區服務網分區座談會

榮服處.JPG圖:基隆榮服處長古道中(中)傾聽榮民心聲,解決疑難問題。(記者劉天生攝)
   【記者劉天生基隆報導】基隆市榮服處處長古道中為傾聽退除役官兵心聲,有效解決榮民(眷)切身的問題與疑難,7月19日主持今年度第三場次服務網分區座談會,邀請相關主管單位以及仁愛區、信義區退除役官兵代表50餘人出席,針對就醫、就養及服務照顧等相關議題,進行雙向溝通與意見交流,期能落實提升基隆市榮民(眷)服務照顧的質量,現場發言非常踴躍,氛圍熱絡。古道中也藉機會宣導防詐秘訣,向榮民們表示,只要接到電話中「談錢、監管帳戶」就是詐騙集團,千萬要報警,並向榮服處反映。
  仁愛區、信義區服務網分區座談會在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會議室舉行,國民黨市議員韓良圻、民進黨市議員陳東財、台北榮民總醫院輔導員丁明侯、信義區公所社政課長蔡水玉以及榮服處地區輔導員、志工組長等相關主管官員出席,針對就醫、就養及服務、醫療照顧等相關議題,進行雙向溝通與意見交流,期能落實提升基隆市榮民(眷)服務照顧的質量。出席民代、官員表示,以實際行動展現對退除役官兵的關心與支持。
   榮服處指出,已經結合衛福部基隆醫院營養師主任張皇瑜、基隆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專員周明怡等人,進行老人營養、長期照顧服務及失智症的預防宣導,期望榮民前輩們都能夠慎選合法醫療單位並獲得更佳的生活照顧模式。古道中19日也特別前往拜訪衛福部基隆醫院院長林慶豐,林慶豐對榮民非常支持,同時承諾將與榮服處共努力推展社區巡迴醫療服務,並配合政府推動長期照顧,讓有就醫困難、行動不便之榮民(眷),在社區中即可接受專業醫療團隊的看診服務。
  古道中表示,為遵循輔導會主任委員李翔宙「服務工作極大化」之理念,基隆榮服處刻正積極結合在地各醫療院所,全方位推展居家醫療服務方案,也針對居住環境欠佳的年長單身榮民,持續勸導入住榮民之家,讓榮民前輩獲得更完善的生活照顧,頤養天年;同時全力推動落實「就學就業」及「服務照顧」兩項重點工作:針對正值青壯年的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全力持續輔導並期使渠等人員退役後,能順利就學就業,順利銜接就業市場,發揮一己所長,俾共創三贏的目標。

前議長黃景泰判刑基檢啟動防逃機制監控二天發監執行

【記者劉天生基隆報導】基隆市議會前議長黃景泰涉嫌貪污,案經台灣高等法院6月13日判處15年,褫奪公權4年,黃景泰及高檢署檢察官均未上訴而確定,基隆地檢署7月18日啟動防逃機制,進行監控二天,今天(7月20日)上午10點執行,黃景泰按時報到後,經執行檢察官確認人別無誤,發監執行。
  基隆地檢署表示,黃景泰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雖有部分仍於法院審理中,惟其中以不實發票詐領基隆市議會公款及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共94罪部分,經臺灣高等法院判決,黃景泰及高檢署檢察官均未上訴而確定。由於刑度符合法務部去年修正「防範刑事判決確定案件受刑人逃匿聯繫作業要點」第2點所定之10年以上有期徒刑,經檢察長陳宏達於7月18日召集轄區警局、海巡署及原偵辦機關–廉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北部機動調查站召開防逃會議,審酌與會機關提供之情資,認有事實足認黃景泰有逃匿之虞,啟動防逃機制。
  基隆地檢署指出,考量24小時監控所需耗費之執行人力,會中決定於2日後(7月20日)執行,立即指揮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延平派出所,於會後當日送達執行傳票予黃景泰簽收,並協調司法警察機關對黃景泰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進行必要之觀察及動態掌握,於昨天上午順利發監執行。
  高院判決書指出,黃景泰於100年2月起至103年4月間,指示議會總務組員張惟智以基隆市議會名義,向4家商行購買禮品,再由廠商開出不實收據核銷共90筆,掏空議會公款逾912萬元,部分款項用來支付他和家人信用卡帳單、學費、電話費等帳單。黃景泰在開庭期間坦承詐領公款並認錯,主張應以一罪論,但合議庭認定應為數罪併罰,黃景泰在一審時繳回逾300萬元,並在高院審理期間已補足、繳回全部犯罪所得。
  判決表示,黃景泰利用擔任基隆市議長綜理會務、掌握議會內部經費核可大權的機會,指示議會的下屬勾結民間廠商,以不實買賣單據報帳,詐取財物,得款長期用於黃景泰個人和家屬的日常開銷,累積金額近千萬元。黃景泰另因為圖集團結婚禮品核銷單據的一時方便,即指示下屬偽告文書,配合其他廠商不實核銷經費,有害市議會核款撥付的正確性。黃景泰的犯行不僅悖離人民付託,且陷屬下、廠商多人入罪,法治觀念薄弱,甚為不該;尤其黃景泰將貪污所得,替自己和家人購買大量理財型保險,累積自身財富,「視法令為無物,貪心至極,情節實屬重大」。
  針對月眉路拓寬案部分,高院認為,除楊石城單一指述外,無證據顯示鄭怡信有給錢,另依楊石城提出,他與黃景泰的錄音等證物,黃景泰主觀是要替鄭怡信履行未支付的「後謝20萬元」,縱使黃景泰誤認鄭怡信有付「前金20萬元」而付了「後謝20萬元」,則因前金部分未成立犯罪,黃景泰後謝部分,也不構成犯罪,且黃景泰並無要求楊石城一定作為或不作為。另外,建商日勝生公司在暖暖區興建「東京站」建案,高院維持一審法院見解,認為黃景泰雖有參與會勘及專案報告會議,但無法證明黃景泰有藉此獲得任何金錢利益,且無法證明他有利用職權影響基隆市政府,因此仍判無罪。

太極門只有師徒贈與 國稅局應立即撤銷違法稅單

圖說一:太極門弟子代表暨中華民國律師公會人權保護委員會委員蔡富強律師指出,太極門只有師徒,弟子給師父的敬師禮金就是傳統禮俗的贈與,不容國稅局質疑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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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萍/台北報導,2017713日上午在台大校友會館四樓舉辦的「假案平反」記者會暨研討會中,太極門弟子代表暨中華民國律師公會人權保護委員會委員蔡富強律師指出,太極門的冤案自始就是有特定動機,羅織這些刑事罪名的目的就是要瓦解太極門,一切都是刻意製造出來的假事實。當然用假事實製造出來的就是假稅單,真相只有一個,太極門只有師徒,太極門弟子給師父的敬師禮金就是傳統禮俗的贈與,不容國稅局質疑扭曲。  蔡富強指出,台灣訴訟制度的改革,一直都是踏著人民的屍體血淚在前進。太極門案是台北地方法院第一件進行交互詰問的刑事案件,他很欽佩承審法官趙子榮的勇氣,經過檢辯雙方交互詰問後,推翻侯寬仁檢察官當時提出的證據,所以趙子榮法官就可以很勇敢的下一個無罪的判決,到高院也是無罪,最後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而且刑事法院已經傳訊了近兩百名證人,經過嚴格調查,才認定太極門敬師禮是屬於所得稅法的第四條第十七款贈與免稅所得。國稅局在2011年做的公告調查,結果回覆的7,401份聲明表全部是贈與,所以無論是刑事的判決還是國稅局自己的調查,所有的事實只有一個,就是贈與,屬免稅所得。蔡富強呼籲國稅局,不要再硬拗了,撤銷違法稅單,終結人民的痛苦。因為沒有人可以忍受被一張假稅單凌遲二十年。

「台灣有沒有救就看太極門這個案子。」商業發展研究院董事長許添財表示,太極門案件如果有新的思維、新的體制功能,早就解決了。他進一步表示,這不光是個案問題,也關係到整個國家是否能進步。台灣新經濟的潮流,唯一的希望就是智慧經濟。在各種科技的研發製造上,台灣也許完全不輸給各國,但是台灣商業的模式卻是非常非常落後,在政府的行政效能上,是非常非常差。台灣目前在研發量產製造,如工研院、資策會,用的成本經費之高,但相較法律、人文、商業等等領域,培養人才、改革等等,所花的經費相對來說,少得驚人。許添財指出,蔡政府上任後說「謙卑,謙卑,再謙卑」,謙卑的最大行動表現應該是包容,轉型正義不是要對立也不是要報復,而是要包容,並且讓未來不要再發生一樣的問題。國家未來要進步,就要有新的體制,新的思維,行動效率等等,希望新政府拿出行動的決心,落實改革與轉型正義。OLYMPUS DIGITAL CAMERA圖說二:商業發展研究院董事長許添財表示,太極門案件如果有新的思維、新的體制功能,早就解決了。

婚移民署姻面談光碟短少八十餘分鐘法院仍判陸配敗訴 母子三人迄今一年多成為「沒有戶籍的幽靈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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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洪女(左)感謝台灣國際新住民關愛權益協會理事長楊小平(右)伸出援手。(記者劉天生攝)
   【記者曾慈雯台北報導】一名洪姓大陸女子來台結婚5年並攜未成年子女二人來台就學,卻因內政部移民署面談後以「婚姻真實性說詞、證據不符為由」不予許可依親居留,並令母子三人強制出境,經聲請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執行出境」,由法扶會協助以內政部長葉俊榮為被告,不服行政院訴願決定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期間除不理會洪女聲請傳喚夫家、鄰居相關證人外,也認定雖然面談光碟影片短少八十餘分鐘但不影響移民署的判斷,日前判決母子三人敗訴,現上訴由最高行政法院受理中。
  洪女民國100年來台結婚、生活、工作而帶未成年子女二人來台就學「依親居留」,104年底洪女向移民署申請長期居留,遭台北市專勤隊面談後於105年初不予許可,並廢止洪女依親居留許可、廢止子女二人的入出境許可,她向內政部、行政院訴願都遭駁回,同時令母子三人在105年6月24日之前強制出境,在離境前一週6月18日她向台灣國際新住民關愛權益協會陳情,理事長楊小平發現情況緊急,積極奔走立委、台北市議員等民代協調相關主管單位進行行政救濟外,並同時由協會具狀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以緊急情事為由聲請「停止執行」,以及撤銷內政部處分的行政訴訟。
  法院裁定「停止執行」認為,內政部處分書「廢止洪女母子三人依親居留許可及註銷依親居留證,並自不予許可之翌日起算1年,不許可再申請依親居留及長期居留。受處分人收到處分書之翌日起10日期限屆滿前離境,未依規定申請出境或逾期未出境,得將強制出境。」等語,是原處分一旦執行,母子三人將遭強制遣送出國,現確處於得隨時被強制出國之情況,而有急迫情事,又子女二人,目前就讀高中與國中,母子三人強制出國將使家庭團聚與維持健全家庭結構等基本權利遭受損害,且子女二人教育中斷,縱令將來本案訴訟獲得勝訴,其損害亦難以回復或以金錢賠償。如停止執行,於公益亦無重大影響。因此,母子三人聲請本案訴訟確定前停止執行,並無不合,均予准許。
  行政訴訟期間,洪女向法扶會申請救濟獲准,合議庭卻始終由一名法官開庭審理,洪女提出移民署「面談一次定生死」的質疑,台北市專勤隊面談當天從上午9時訊問至下午1時多,再訊問其夫至下午4時30分左右,夫妻二人個別單獨訊問達7個半小時之久的「疲勞問訊」,令人存疑「準確性」,且移民署又僅列舉夫妻二人起床、穿衣、吃飯、睡覺、裝潢、擺設、薪資、生活費等八項記憶性的不一致,就認定「婚姻真實性說詞、證據不符為由」拆散婚姻。同時對於移民署在法院提出的面談光碟影片有短少八十餘分鐘的剪接情事「證據已遭竄改」,而夫家母姊、鄰居出庭企圖作證也遭法官制止不許講話。移民署劉姓訴訟代理人出庭向法官表示,承認面談光碟影片短少八十餘分鐘,惟婚姻是否真實不是系爭重點,而是根據許可辦法面談結果判斷不符而廢止依親居留。法院認定,不因面談光碟缺漏一部分而影響移民署的判斷,又洪女聲請證人顯無必要,而判決洪女敗訴。
  洪女認為法院一面倒向移民署,完全不接受她的說詞以及請求證人出庭作證,因此不服判決再提上訴。由於母子三人在台居留到105年3月14日止,迄今一年多成為「沒有戶籍的幽靈人口」,沒有身份證明,嚴重影響孩子受教權與就醫,而其子今年國中畢業將進入高中,她向移民署陳情,請求開具訴訟期間的身份證明卻遭承辦人惱羞成怒指責。

基隆榮服處結合衛福部基隆醫院執行榮民居家醫療服務

榮民服務處.JPG
圖:衛福部基隆醫院社工室主任蔡聖華(由右至左)、營養室主任張皇瑜、社區醫學中心主任葉恩典、罹患癌症又要照顧中風癱瘓妻子的九十一歲呂姓老榮民、榮服處長古道中、總幹事彭致和,居家醫療服務場面令人感動。(記者劉天生攝)
   【記者劉天生基隆報導】基隆市榮民服務處昨天結合衛福部基隆醫院執行榮民(眷)居家醫療服務,處長古道中、總幹事彭致和以及衛福部基隆醫院社工室主任蔡聖華、社區醫學中心主任葉恩典、營養室主任張皇瑜等人,前往暖暖區3位罹患重病行動不便有實際就醫困難的榮民家中,進行居家醫療服務,免費為他們看診、實施衛教及指導榮民正確用藥知識。
  古道中表示,這次的居家醫療照護活動只是結合地方公家機構,落實服務照顧榮民(眷)的一環,而且屬於試辦階段,希望能藉此拋磚引玉,未來將進一步協調三總醫院基隆分院、基隆市立醫院等醫療院所,不定期為有需要的榮民前輩實施居家醫療照顧,將服務範圍再擴大至新北市貢寮、石門的偏遠山區,造福更多的榮民(眷)。
  古道中指出,服務照顧區域包含基隆市、北一區(瑞芳、貢寮、雙溪、平溪)、北二區(金山、萬里、石門)等,幅員遼闊,經訪視發現有少數高診次榮民(眷)因缺乏正確的衛教(醫療)常識,以致重複就診,形成嚴重醫療資源浪費。另部分榮民(眷)老弱殘疾或居住偏遠地區缺乏醫療照顧,平日就醫困難,患者普遍因慢性病長期拿藥,家中存放甚多藥物,若一旦聽信不實廣告,長期食用來路不明藥物等,將嚴重危害個人身心健康。有鑑於此,基隆榮服處主動協調具有照顧地區民眾健康社會責任之衛福部基隆醫院,遴選專業醫師、護理師、營養師、社工師等小型醫護隊,先行前往3位有實際就醫困難之榮民家中,進行居家醫療服務。
  昨天上午一行人由暖暖區在地輔導員、志工組長等多人陪同下,前往高齡九十歲以上罹患重病且行動不便就醫困難的3位榮民家中進行慰問並門診服務,老人家非常感動榮服處古處長帶著醫師親自到家中為他們看病並贈送營養品,在整個醫療過程中,醫師仔細問診並指導用藥安全,營養師指導飲食等知識,讓榮民前輩們知道正確有效的用藥來減輕病痛,現場溫馨感人,古道中非常感謝衛福部基隆醫院秉持在地公醫部門照顧榮民的愛心,願意奉獻犧牲自己休息時間,親自至榮民家中實施看診。

做好視力保健   越老越「睛」采

【記者曾采瑄台北報導】 現代人過於依賴智慧型電子產品,導致近視等勢力病變的案例層出不窮,因此洪鈞培文教基金會,611日邀請亞東紀念醫院副院長張淑雯教授主講『視力健康・快樂生活』,分享視力保健與疾病的議題,教導民眾如何愛護我們的雙眼。

乾眼症

     若出現眼睛乾澀、搔癢、懼光、易疲倦、常流淚、有灼熱感、看物模糊,以及隱形眼鏡戴不住等症狀,就可能罹患了乾眼症。張淑雯指出,過去罹患乾眼症的族群以中老年為主,包括停經後婦女、風濕免疫疾病及長期點用青光眼藥物的患者,現在年齡層相當廣泛,不乏年輕族群,原因則是現代人長時間使用電腦、平板電腦及智慧型手機等3C產品,估計全台約有600萬人罹患不同程度的乾眼症,也就是每4人中就有1人。 

     張淑雯表示,一般人都以為淚液分泌不足,才會罹患乾眼症,其實淚液由外而內可分為油脂層、水液層及黏液層;若其中任一層有分泌不足或不均的情形發生,就會導致乾眼症。根據研究指出,有高達86的乾眼症患者,屬於油脂層分泌異常的類型,嚴重恐導致角膜破裂,造成視力受損,甚至有失明的風險。 

    過去檢測乾眼症,醫師只能憑淚液分泌試紙評估;但有些患者淚液分泌正常,卻無法診斷。張淑雯強調,目前已有乾眼症診斷儀器,透過非侵入式的檢測方式,檢測時間約30秒,根據患者眨眼時產生的淚膜脂質層平均值,可有效診斷乾眼症。她舉例,一般人的淚膜脂質層,約為0.10.2μm;若患者小於0.06μm,約9成機率有乾眼症。 

    針對乾眼症的治療方式,目前有人工淚液及淚點封閉手術。張淑雯指出,國際治療乾眼症的趨勢,為透過乾眼症治療儀器,以非侵入式的治療方式,由眼瞼內加熱、眼瞼外按摩,疏通患者堵塞的腺體,重新分泌油脂層,達到維持眼睛溼潤的目的,一次療程約12分鐘,療效依病人實際狀況而定,以美國治療實例效果最長可維持3年。 

    如何預防乾眼症上身呢?張淑雯建議,使用3C產品,每50分鐘要休息510分鐘,減少配戴隱形眼形眼鏡的時間,平時確實清潔眼睛並溫敷,可適當攝取富含維生素ACE的蔬果,如黃綠色蔬菜。

白內障

    另外,優質老後生活,一定要有健康的視力,才能自在享受。根據國民健康局的調查顯示,有24%的老人覺得視力差,而其中自覺視力差者又有37%會出現憂鬱情形,可見老人視力不良,將使得生活品質與心理健康大受影響。

    造成老人視力不良,最主要的原因來自於眼球的老化。其中又以白內障、青光眼、黃斑部病變、乾眼症等四大眼疾,是老人眼睛健康的危險敵人。

    隨著年紀的增加,眼睛內的水晶體會逐漸硬化、混濁,使得光線無法正常透過水晶體傳送至視網膜,導致視力模糊不清。這就好比水晶體是相機的鏡頭,如果鏡頭霧霧、呈現混濁的情形,影像的傳遞當然就不清楚。

 白內障大多出現在五十歲以後,隨著年齡的增加,罹患的機會也會增加,其病程進展是緩慢的。如果出現視力模糊、對強光敏感、眼鏡度數經常改變、閱讀時感到光線不足等症狀時,一定要儘速就醫。

    白內障是不可逆的眼疾,混濁的水晶體無法回復清澈,目前最普遍、也是最有效的治療方法,透過手術的方式,將老化的水晶體打碎、吸出,再植入人工水晶體,目前白內障手術已經進步到同時治療白內障與矯正原有的眼睛屈光問題。以人工水晶體分類而言,除了基礎的人工水晶體之外,還有功能性人工水晶體,包括提供光保護的黃色人工水晶體、矯正散光的人工水晶體、多焦點人工水晶體等等,醫師會依病患的視力需求,建議適合的人工水晶體,不論是患者或家人都可在植入前,與醫師詳細的諮詢與討論。

青光眼

    而青光眼是白內障後,全球致盲率第二高的眼疾。可怕的是初期幾乎沒有任何症狀,患者也不易察覺,等到視力越來越窄,甚至像是「以管窺天」時,才發現「代誌大條」,而且失去的視力再也無法挽回。

 青光眼的主要原因是眼球老化,造成淚水的排出受阻,眼壓升高,壓迫到視神經,長期下來,使得視神經凹陷與受損,讓影像無法完全透過視神經傳達至大腦,因而出現視力缺損的狀況。

 目前青光眼的治療,主要還是點降眼壓藥,一般均以單方用藥為主,成分包括:前列腺素製劑、乙型交感神經阻斷劑、碳酸酐?抑制劑等。近幾年複方用藥也逐漸普遍,複方青光眼藥合併兩種以上的藥物成分,一次只要使用一瓶、每次一滴,而且點用次數少,患者的醫囑性相對提高。特別提醒的是青光眼患者一定要接受醫師指示按時點藥,唯有控制眼壓,才能減少視神經損壞的機會,避免青光眼繼續惡化。

黃斑部病變

     艷陽天外出沒有戴太陽眼鏡習慣的人要注意了!紫外線中的藍光,會傷害眼睛的視網膜,導致黃斑部病變。黃斑部位於視網膜的中心地帶,負責影像的感光,當光線進入視網膜後,黃斑部受光會形成影像,再經由視神經傳達到腦部,因而看到影像。但因為老化的關係,黃斑部的功能會退化,若長期間經由有害藍光的照射,將對黃斑部造成氧化傷害,提早出現黃斑部病變的可能。

 黃斑部病變常見的症狀包括視力模糊、視野有暗點、看直線有扭曲的現象。要預防老年性黃斑部病變,除了外出戴太陽眼鏡外,多補充葉黃素,可幫助黃斑部維持足夠的黃斑色素,吸收藍光,降低光線對黃斑部的傷害。

   許多食物都含有豐富的葉黃素,包括:甘藍、菠菜、芥菜、枸杞、胡蘿蔔、奇異果、綠色葡萄等等。另外也可透過葉黃素為主要成分的眼睛專用維他命補充,幫助眼睛健康,不過「均衡」是攝取營養補充品的最高指導原則,攝取過多的單一劑量營養素,反而容易破壞體內營養的均衡。像市面常見標榜高單位的葉黃素,其實根據美國藥物食品管理局以及多篇學術報告,每日建議攝取6毫克即可達到日常保健效果。

    眼睛老化無法避免,但是透過及早預防,仍可以遠離四大眼疾的傷害,每年定期做眼睛健康檢查,測量眼壓、觀察視網膜變化情形,若眼睛一有不舒服,或是出現視力減退、模糊的症狀,一定要立即就醫。在日常生活的部份,外出一定要記得最好眼睛防曬,平常也要避免長時間待在淚液蒸發快速的空調環境,全方位的做好視力保健,方能讓您越老越「睛」采。

 小檔案:

張淑雯副院長畢業於台大醫學院醫學系,為台大管理學院高階管理碩士,曾任臺大醫院眼科部住院醫師、眼科部總醫師、美國約翰霍普金斯眼科研究員、臺大醫學院暨臺大醫院眼科部講師、長庚醫院眼角膜科主任、長庚大學暨長庚醫院眼科部副教授、臺大醫學院暨臺大醫院眼科副教授、亞東醫院教學研究部主任、醫學研究部主任等職;現任亞東紀念醫院副院長、亞東紀念醫院社區健康發展中心主任、眼科部主任、臺大醫學院暨臺大醫院眼科部定教授、台灣眼科學教授學術醫學會理事、新北市醫師公會常務理事、台灣醫學會理事、明倫基金會董事等職;專長於乾眼症、近視雷射手術、白內障小切口手術、角膜移植、角膜潰瘍、角鞏膜疾病等領域。DSC_7397.JPG

許文彬:司法改革重點   應在法律人的「人文素養」

【記者曾采瑄台北報導】 司法改革受到國人殷切期盼,洪鈞培文教基金會,610於國父紀念館,舉辦「法治倫理。全民效法」講堂,邀請知名律師,同時也是橫跨三任總統的前國策顧問──許文彬,親臨現場演講,許文彬律師以多年擔任國策顧問與律師實務的豐富經驗與背景分享心得,吸引許多民眾共襄盛舉。

許文彬曾獲「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及「中華人權協會」推薦為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會議委員,惜未獲選入圍;因此決定以體制外的在野聲音,提供執政當局從事司法改革大業之參考。

  許文彬認為,從前的司法改革,其項目偏重於組織及程序方面,忽略了執法者「人」的素質改革、法學造詣及人文素養。然而,如今若只是將法庭上「執法者」的範圍,從現行審、檢公務人員擴及於「路人甲」,也就是所謂「參審」或「陪審」的機制設計,無非模仿「不成文法」的英美法系之產物,恐虛耗公帑,畫虎不成反類犬。何況,此乃只屬刑事訴訟的範圍,那另外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之領域又要如何改革呢?

  因此,許文彬的司改建議,包括確切落實現行的「合議制」、「審級制」之司法機制功能。不宜採行「金字塔型」結構設計。因為就法官而言,目前法院有「合議制」,自應切實進行合議運作;還有「審級制」,上級審可以糾正下級審的裁判瑕疵,若能好好落實,自可提升裁判品質。

  所謂「金字塔型訴訟結構」(大砍最高法院法官員額),所謂「參審制」、「陪審制」(由路人甲來加入當審判官,人數又要多於專業法官);只此兩例,就足以把當今其來有自的司法體系,搞得天翻地覆。既無必要,又恐無法收拾,運作起來必定困境重重、且生反效果!

 另外,刑事訴訟法制所規劃設計之「檢察官的公益角色」,應切實發揮其效能。執法者(法官、檢察官)的「專業學養」及「人文素養」,應加強其培訓及在職教育。執法者工作上的司法正義績效,應該有獎、有懲。院檢首長也應負起督導責任。

   刑事偵審程序參與的主要角色,包括檢察官、法官及律師,皆屬專業的「法律人」,因此應先回頭檢視原有的法制本身,是否因「人」的因素而未能完善落實?檢、審、辯三方究竟應如何提升其專業造詣及人文素養,這才是司法改革所應優先著力之處。

  就檢察官方面而言,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二條所定旨意,檢察官執行職務,本應立於客觀公正立場,追求「實質的真實」之發見;故法律明定檢察官得撤回起訴,亦得「為被告之利益」而提起上訴,或聲請再審。然而,目前司法實務上卻罕見有此作為,立法美意未能落實。

   關於法官、檢察官的執法表現,也要有獎懲的機制,院檢首長應善盡督導職責。至於書記官的實務運作角色亦應強化素質,以發揮其積極功能。

   至於律師方面,被稱為「在野法曹」的律師,如能踐履正當的職業倫理,一方面可疏減訟源,另一方面也可協助法官、檢察官,共同尋求「毋枉毋縱」的司法正義。故律師的研訓機制亦有改進的必要,宜責由法務部切實辦理。

  總之,執法者「人」的改革,應列為司法改革最優先的項目,再及於有關法律條文的修正。現行的審判「合議制」、「審級制」理當確切落實。

   司法的最終目標就是「毋枉毋縱,速審速結」這八個字。要達成這理想,是要靠「執法者」的專業素質及人文素養。故應加強其養成教育及在職訓練,再加以考核、獎懲;並落實「合議制」、「審級制」的現行機制設計,根本沒必要煞費周章地大變革。  

  法官、檢察官、律師的品質提升,加上關注到法庭運作的另一角色:書記官,其工作能力訓練,足夠員額,並合理增加待遇。執法者「人」的改革,才是司法改革的核心問題。否則,不對症而亂下藥,司法之病未除,而另重症反而將降臨。

小檔案:

前國策顧問許文彬律師為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大學三年級獲律師高等考試及格、法院書記官普通考試優等及格,畢業當年我國司法官考試從一般公務員高考改制為特考,為首屆司法官特種考試第一名,於司法官訓練所第十期結業,經派任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其後辭卸公職在台北執律師業逾40年。在執業期間致力於人權事務,曾任蘇建和三死囚案義務辯護律師團成員,經21年訴訟終獲平反,寫下我國司法史頁重要篇章。從事社會公益服務,曾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兼大陸事務委員會主委、中央選舉委員會常任巡迴監察員、海峽交流基金會千島湖事件專家團成員、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董事等職;另曾任行政院政務顧問、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諮詢委員、法務部顧問、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等職。曾榮獲李登輝總統、陳水扁總統、馬英九總統聘任總統府國策顧問;在司法人權方面,推動完成檢察官偵查庭「受訊問人席位」設置電腦筆錄螢光幕,以確保偵查筆錄內容正確性,另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成「釋字第六四九號」解釋,實現正當按摩業全面合法化,為廣大民眾爭取平等工作權,而與視障者權益維護互利雙贏。現任律師公會全聯會律師權益維護暨申訴處理委員會副主委、社團法人中華兩岸文經觀光協會理事長,曾獲台北律師公會推舉為「律師楷模」。DSC_7327

 

曾采瑄 <chirs159753@gmail.com> 於 2017年7月7日 下午3:08 寫道: